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利用学校场所组织校外培训开展全面排查整治的通知》(教办监管〔2023〕98号)、《beat365唯一官网公房管理规定》(校政文〔2013〕64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用房管理工作,防止学校公用房被用于校外培训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禁止利用学校公用房举行校外培训活动
学校公用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保障,目前学校房屋资源非常紧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公用房举行校外培训活动。各单位应将每一处房屋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各房屋管理人要切实承担起管理责任,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私自将房屋转给他人,更不得将房屋私自外借、外租。
二、组织公用房资产清查和使用情况检查工作
对全校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大检查。分以下步骤:
1.各单位自查。各单位对本单位占有和使用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查明目前使用情况。使用频率不高的房屋应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调剂和共享,闲置的房屋要及时交回学校。所有房屋应逐一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房屋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和处置结果要分教学(含实训)、办公、会议(学术交流)、后勤保障、出租出借等类别填写清查明细(见附表1,填报说明及2022年房屋清查留存数据见附件2),于4月3日前经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国资处(行政楼303)。
2.学校检查。国资处联合教务处、后勤基建处组织开展检查或抽查,核实各单位的自查结果。
3.常态化管理。各房屋管理人应切实履行好直接管理人的责任,掌管好房屋钥匙,休息时间锁好门,防止房屋被他人私自用于组织培训活动。各单位应加强公用房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要加强对教职工的教育和管理,防止职工个人使用公用房举办校外培训活动。后勤基建处应加强对外出租房屋的管理,防止房屋被私自转租或用于举办涉及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
三、纪律要求
全面排查整治利用学校场所组织校外培训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和实施,要认真落实工作要求,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坚决杜绝漏查、漏报、整治不力、隐瞒不报等现象。
联系人:袁艳莉 联系电话:15738583550
附件:1.2023年房屋使用情况清查明细表
2.填报说明及2022年房屋清查留存数据
国资处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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